我的城邦

小步舞曲

黄金

没头没脑

 

 

 

 

这是很多年前发生在北京的故事,具体几几年不记得了,免得别人说我对他念念不忘。那多不好。

 

 

 

 

“今天来的人蛮多诶!”

 

“你瞎哦,场子都没有站满。”

 

“但肯定比昨天多,我和你打赌。”

 

“房租都交不起,拿什么赌啦。”

 

后台很小,一个方方正正的房间,大概和电影院的一间厕所一样大。我拿起桌上的啤酒灌下去,喉头发出咕噜噜的声响,下巴湿黏黏的,分不清是汗还是啤酒,或许两个都有。

 

“你们两个每天都在吵架,你们不累,我听着都累。”我挠挠耳朵站起来,“去问问管票房的就知道了。”

 

你大概看出来一点端倪,我刚结束一场演出,刚才在说话的两个人是我的乐队成员,一个打鼓,一个弹贝斯,我是主唱兼吉他手。我们乐队名字叫狂欢,听着有点傻气,其实我们都是很认真的人。

 

好啦,也没那么认真,但我们都是心怀梦想的好青年。

 

 

 

 

这家live house管票房的是个胖女人,脸上堆积着刮不动的油脂,经灯光反射后会闪闪发光到令人头晕目眩,我要很努力才能抑制住呕吐的欲望。

 

“王姐。”我搓着手走过去,摆上我认为我最狗腿的微笑,“我来和你清算了。”

 

“今天卖了五十张票出去,”她腥红的指甲翻着单子,不时停下来往指腹上呸点唾沫,“还不错,你们有起色了啊。”

 

我数学不是很好,但算钱的时候脑子出奇地转很快。好比她才说完五十这两个字,我就已经分好了我们三个人每个人拿多少钱。

 

选择放弃读大学前,班主任语重心长地和我说,搞音乐的下场是喝西北风。

 

北京的风是挺骇人,但比起这个,地下室的阴冷潮湿更可怕一点。

 

依这点钱来看,暂时是搬不出地下室了。

 

今朝有酒今朝醉,我收好钱找到那俩以吵架为乐的二货,豪迈地抖着票子,“喝起来啊,兄弟。”

 

 

 

 

铺垫那么多,黄旼炫终于出场了,也就是这个故事的另外一个主人公。

 

这里我常来,吧台的人都认识,至少是都看了个脸熟。

 

黄旼炫站在吧台的角落里,正低头擦杯子,好像他的世界就只剩擦杯子这件至关重要的事。我从没见过他,难免多看几眼。

 

他穿一件黑色的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胸前的扣子开了两颗。他头发也是黑色,跟底下群魔乱舞的人比起来,他显得格外突兀。像一个三好学生误入了片场,他看起来是写字楼里的那种办公精英,一丝不苟,和我天壤之别。

 

我挥霍不了太贵的洋酒,依旧要了啤酒,啤酒总是实惠又耐喝。

 

 

 

 

“喂。”我举着酒瓶把自己挪到他跟前。

 

他抬起了头,直直地望着我,我很少见到有谁的目光那么坦荡。

 

我喝了一口壮胆,“怎么从来没看见过你。”

 

黑衬衫说,“我昨天才来。”

 

我点头,“这样子。”

 

我问他,“你知道现在几点了吗。”

 

黑衬衫看了看他的手表,我这才发现他有手表,“一点了。”

 

我今晚一定是醉太快,“正是吃宵夜的好时候,一会去撸串吧。”

 

 

 

 

虽然我挺荒唐的,但坐在我旁边吃得心安理得的他更荒唐。

 

我抬头看烧烤摊的蓝色塑料棚顶,他长的挺好看,我默默想,不知道这算不算艳遇。

 

“吃人嘴软,你自我介绍一下。”我敲了敲桌子,然后指着自己。“我,金在奂。”

 

“黄旼炫。”他吃的时候嘴巴蠕动着很像一种小动物,但看起来还是很斯文。“你唱的那些歌词是什么意思?”

 

我轻咳一声,“朝着未来和梦想冲冲冲的意思。”

 

他说,“听上去很中二啊。”

 

出来打拼本来就很不容易了,这人怎么还要故意打击人热情。

 

大家彼此彼此,谁也别笑话谁。

 

 

 

 

“你不是北京的吧。”我说。

 

他嗯一声,“从一个说出来都不知道是哪儿的小县城来的。”

 

我刻意挖苦,“哟,离家出走。”

 

他瞥我一眼,淡淡的。“觉得一眼望到头的人生没意思,就出来了。”

 

我叹口气,“我今年二十岁,没钱,所以也没对象。每天早上刮着酱蘸馒头吃。”

 

他笑起来,“什么酱?”

 

我老实回答,“酱豆腐。”

 

他说,“我有沙拉。”

 

我啧一声,“挺精致。”

 

他耸耸肩,“一加一等于二,凑一起你也可以精致。”

 

 

 

 

我和黄旼炫并肩站在路边等红绿灯,夜晚的气温有点凉,我穿着无袖的背心,感觉有点冷。

 

明明人流量挺大,那么多人站着都在无助地等红绿灯,这时长设置一点也不合理。

 

黄旼炫双手插在裤兜里,整个人看起来有种潇洒劲。对比下,背着吉他猫着腰的我怎么看怎么落魄。

 

“你是不是穿少了。”

 

我翻个白眼,“废话。”

 

“那你靠近点。”

 

“为什么。”

 

“别废话,”黄旼炫抽出一只手把我拽过去,“取暖。”

 

我脸一红,糟糕,这是心动的感觉。

 

我偷偷觑一眼,不过确实感觉好点了,手臂挨手臂,黄旼炫的体温传过来,很暖和。

 

 

 

 

我后来搬出了地下室,住进黄旼炫家,房租减半,馒头酱增多,日子美滋滋。

 

他家也不大,就电影院两间厕所那么大吧。

 

黄旼炫桌子上有不少磁带,但都是古典乐,我吐槽他是个“文艺青年”。

 

有天他问我,“你会不会弹钢琴。”

 

我用大拇指擤了擤鼻子,颇为骄傲地仰起了头,“当然会。”

 

他说,“什么时候给我听一下。”

 

钢琴可贵了,哪能说听就听,我当年也是在学校和音乐老师偷学的。

 

“赚大钱了就给你听。”

 

我看黄旼炫一副可怜样,把吉他拿过来,“给你弹罗曼斯,吉他也好听,你将就一下。”

 

 

 

 

我们两人都是夜猫子,白天就在家里睡大觉,窗帘拉上能睡个天昏地暗。

 

别看黄旼炫外表是个正经人,你和他生活在一起就知道。

 

我们第一次坦诚相见,是在一个意乱情迷的夜晚,钱赚多了,得意忘形,我破天荒的开了洋酒,可喝下去的酒仿佛不是酒,而是催情剂。

 

半夜我们两互相搀扶着,实在走不动了就停下来,决定先吹吹冷风,醒醒脑子。

 

我们抽了很多烟,我挺喜欢黄旼炫抽烟的样子,虚着眼睛,嘬烟的时候两边脸颊凹下去,特别有棱角,很犀利的一种帅。

 

他喝多了也会多愁善感。

 

“你要一辈子搞音乐吗。”

 

这个问题是个很痛苦的问题,要知道,不管是喜欢什么,到了得咬牙切齿、奋力坚持的地步,再强烈的喜欢都会变味。

 

我能放弃吗,放弃这个字眼我都不敢想。

 

不甘心,太不甘心了。

 

我泄愤似的把烟头扔到脚底下碾灭,“走一步看一步。”

 

黄旼炫手一伸,搭到我肩膀上,头一歪靠过来,鼻息间都是烟草的味道。“开弓没有回头箭,也是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”

 

我觉得他今晚话太多,索性按下他的后颈堵上他的嘴。

 

我和黄旼炫是旋转着进的家门,鞋子凌乱的被脱在地上,衣服裤子散了一地,就是没想到都躺上床了,低头一看,黄旼炫穿着红色内裤。

 

我觉得好笑,“你老不老土。”

 

黄旼炫瞪一眼,“本命年。”然后关了灯。

 

 

 

 

这种琐碎的片段还有很多。

 

黄旼炫会因为我回了家倒头就睡不洗漱,把我用被子卷起来打一顿,边打边说“我怎么会有你这个不孝子”。我纳闷,要玩角色扮演什么时候不可以,偏偏这个时候,什么情趣。

 

我不仅做家务事毛手毛脚,还害怕蟑螂。

 

出来一次,夸张一点说,我能蹦一米高。每当这时候,黄旼炫看我的眼神都很嫌弃,但最后还是会把蟑螂打死然后处理掉尸体。

 

我没有和黄旼炫说过我喜欢你,我爱你就更没有了。

 

黄旼炫也没有对我说过表白的话。

 

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段关系没有未来,但都心甘情愿沉溺其中,享受这种怪异的舒适。

 

 

 

 

我们不仅会在酒馆里演出,也会在各个大街小巷里高歌。

 

哪里有人,我们就在哪里唱。

 

连演出都像流浪。

 

但我除了唱歌弹吉他,还会写写曲子。

 

黄旼炫看着乐谱上的音符,“有用吗。”

 

我翘着二郎腿,正在用刀子削铅笔。“有啊,投给那些音乐公司,被看中了就有戏。”

 

也不知道黄旼炫看不看得懂,他还是盯着乐谱。“有什么戏。”

 

我傻笑,“签合约,然后出名,发大财。”

 

他弹了弹我的额头,力度很大,我吃痛。“想得倒美。”

 

我捂着额头喊,“想法都不美那怎么行!”

 

 

 

 

我大多数时候都知道我在做什么,但黄旼炫在做什么,我一直都搞不懂。

 

一成不变的生活很烦,从县城跑出来,到北京打拼。

 

然后呢,为了什么打拼?

 

我觉得黄旼炫是真的流浪者。

 

所以我对黄旼炫说,“你是蒲公英。”

 

他重复,“蒲公英?”

 

我点头,“飘到哪里都可以,就是不会扎根。”

 

我最后下了个结论,“你太自由了。”

 

他笑着没说话,不知道是赞同我还是怎样。

 

我想或许这就是我说不出喜欢的原因,他是注定要飞远的气球,我抓不住。

 

 

 

 

我比其他玩音乐的人幸运,没熬到大腹便便,才思都耗光,大公司就找上门。

 

梦寐以求的日子真的到来了,我们不仅在街头酒吧演出,还有专门的场馆,甚至连巡演都有了。

 

黄旼炫说他那次去看我,拿着票跟一群小姑娘站一起等着进场,她们叽叽喳喳地讨论,无非是说怎么怎么喜欢我。演出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,嘶声呐喊的样子,像生命最原始的样子。

 

我说你不要那么文艺,什么叫做生命最原始的样子。

 

黄旼炫说你这个脑子怎么写的曲子。

 

然后他说,金在奂,你真的做到了,你成功了。

 

我挺感慨的,是啊,我终于成功了。

 

我其实想问黄旼炫,你呢,你想做什么?但是日子太忙了,除了赚钱就是补充睡眠,太充实就会过滤掉很多事。

 

 

 

 

黄旼炫给我留下很多沙拉酱,感觉吃一年的馒头酱都有了。

 

虽然我不用再吃馒头了,也不用斤斤计较着买东西,他走得很安静,我们在一起快一年,连彼此的联系方式都没有。

 

我总是觉得打电话矫情,发短信也矫情,搞得跟真的一样。

 

可能他也这样觉得,也对,他一直都是潇洒的。

 

黄旼炫带走了我的一个吉他拨片,我在想是不是我太难忘,他为了留作纪念还会买一根绳子,把它串起来戴在脖子上。

 

我惆怅地否认了自己,那并不像他。

 

搞不好,我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段露水情缘当真了。

 

 

 

 

北京装了很多我的回忆,我曾经一心一意在这里生活,到最后还是跑开了。

 

我告诉自己的理由是,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腻,我得换个城市,永远保持新鲜。

 

但脑子里偶尔会蹦出一个念头:你就是不想待在一个可以想起他的城市!

 

如果真是那样,岂不是显得我很没出息,我才不会承认。

 

我买了一个不知道有电影院几个厕所大的房子。

 

厨房的橱柜里不再有馒头酱了。

 

客厅里有一架很大的钢琴,旁边放着那把在北京弹过罗曼斯的吉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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