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城邦

花火(一)

六金

非现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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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时候家里饭桌上有了我爱吃的菜,我总是将它们留到最后,舍不得动一下筷子。

 

爸妈因此常笑话我。

 

其实我知道他们不会和我抢,它也不会因为我的停留而永远像刚出锅的那一秒,只是我擅自觉得,延迟一秒我就可以延长它的美味期限。

 

 

 

 

就好像后来我一逃再逃,不想面对,一厢情愿地以为这个世界纯白无瑕。

 

可我忘记了有些东西放久了会变质,越美的东西往往越易碎。

 

像刹那花火,燃烧所有绽放出最绚丽的痕迹,也像我和佑镇,爱到极致,明明已经刻骨铭心,却只能到此为止。

 

我曾小心护住过他,以为只要我不放弃,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。

 

彼时我还不懂得,太天真的爱是换不来长久的。

 

 

 

 

01

 

近日金在奂为了公司的一笔交易忙得几夜没合过眼,难得的大客户,晚上七点飞机到了C市,金在奂连轴转替人设宴接风,到最后终于没熬住喝趴在了桌上。

 

他甩了甩脑袋,勉强撑着桌面站起来,趁自己脑子里还残留最后一丝神智,东倒西歪地给人道歉,“实在不好意思,呃。”

 

金在奂一把捂住嘴,好像这样做就能收回刚刚打的那个酒嗝。

 

他讪讪笑,“我去厕所洗把脸。”

 

 

 

 

从包间到厕所不到十米的距离,愣是让金在奂走出马拉松的感觉来。

 

他头晕得厉害,一路扶着墙脚步虚浮,差点没忍住吐在走廊上。

 

金在奂顾不得关厕所门,腿一软就跪了下去,双手抱着马桶吐得天昏地暗,那个阵仗几乎是要把内脏都给吐出来。

 

金在奂身体难受,泪腺跟着自动分泌,他心里想,真是操蛋,今天该不会就交代在这里了吧。

 

等到实在吐不出东西,金在奂最后一次按下马桶的抽水键,转头踉跄走到外面的洗手台。

 

他苦笑,都这么折腾了,最好明天到点进了会议室,对方立马把合同给签下来,要不然真的是夭寿了。

 

 

 

 

金在奂接了一捧水,把脸埋在里面快半分钟,猛地抬起来,他长吐一口气。

 

金在奂眼睛落在面前的镜子上,通过它看到了自己身后的人,然后身体一僵。

 

那人眼睛微眯,就像一只发现了猎物的豹子不让自己的视线远离一分,连下颚都紧绷到格外锋利,瞳孔里的情绪静得可怕,金在奂嗅到风雨欲来的味道,肩膀不由得缩了缩。

 

他举起还未完全落下的右手,嘴角不自在地往两边拉扯,“嗨,好久不见。”

 

“我以为我们早就不是可以互相问候的关系了。”朴佑镇说得很慢,嗓子有些哑,金在奂却从他平缓的语调里听出咬牙切齿来。

 

金在奂的手悬在半空,尴尬地不知道是继续举着还是放下来,他设想过很多次和朴佑镇重逢的画面,可没有哪一个像现在这样难堪。

 

他穿来应酬的西装外套早就被他解开了纽扣,此刻领带歪扭,借着余光金在奂看见了镜子里自己红到快滴血的脸颊,还有剩余的水珠。

 

金在奂双手拍了拍脸,像是要让自己清醒一点,或者只是单纯想擦掉水珠保留住自己最后一分体面。

 

金在奂彻底转过身对着朴佑镇,眼睛却低垂不敢看他。“我还有事,不和你说了。”

 

金在奂说完便埋头出了卫生间。

 

可事实是不管他再怎么假装若无其事,都显得太过欲盖弥彰,连离开的背影都是狼狈。

 

体面?

 

金在奂早就输光了。

 

 

 

 

朴佑镇盯着眼前的人,直到他彻底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。

 

他见过的金在奂最难看的样子也没有糟过今晚。

 

在金在奂蒸发的这几年,朴佑镇无数次的想,他过得怎么样。

 

金在奂狠心到头也不曾回,一眼都不愿意施舍给他,拿着那笔肮脏交易换来的钱消失的干干净净。

 

朴佑镇日日夜夜都恨不得拆他的皮吮他的血,将这个背叛了自己的人吞之入腹,甚至在无意浏览文件发现他的名字,派人追查确定就是他时,都没有一丝动摇。

 

真的见到了,看见他过得不好,朴佑镇却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恨他。

 

金在奂过得不好,他竟有些舍不得。

 

朴佑镇放在大衣口袋里的手收成拳,骨头被他按得咔擦作响,其他人没有权利让金在奂过得不好。

 

 

 

 

金在奂重新进入包间,在坐下前麻溜地又道了次歉,他曾经对卑躬屈膝这件事嗤之以鼻,可如今他已经对此麻木了。

 

“欸,小金啊。”对方明显喝高了,不知道在他离席的这段时间又喝了多少壶,手搭上金在奂的肩膀。

 

正要说话的时候,门吱哑一声被人在外面打开。

 

他们同时转过头去,表情却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

 

朴佑镇面无表情地关上了门,平时在邮件里表现的像朵高岭之花的大客户乖巧猫咪一般,弯了腰靠过去,谄媚地喊了一声“少东家”。

 

金在奂嘴巴张了张,没出声,看着可以塞下一个鸡蛋。

 

太狗血了吧,八点档泡沫连续剧吗?!

 

那人回过头来对金在奂继续说,“刚正要给你讲,这次少东家也来了。”

 

喝醉了还不忘讨好,“嘿嘿,少东家的话才算话,我只不过是个跟着做事的。”

 

金在奂耳朵嗡嗡响,话左耳进,右耳跟着就出去了。

 

他看着眼前的人,觉得刚醒了一点的酒又回来了,朴佑镇站在原地,眼睛甚至没往周围放,直勾勾的把金在奂给看着,金在奂被他看得感觉浑身都像被蜜蜂蜇了一遍。

 

“你送我回酒店。”

 

变成猫咪的高岭之花愣了愣,“谁?”

 

朴佑镇不耐烦地抬了抬下巴,那人看过去,然后急着解释,“他喝了很多酒,少东家,这不合适啊。”

 

金在奂知道自己是没得躲了,在朴佑镇变得更加不耐烦前,硬着头皮站了出来。

 

 

 

 

朴佑镇这脾气几年不见倒是越来越臭了,走去车库的路上金在奂一边心里嘀咕,一边忍不住偷偷打量。

 

朴佑镇抽条了,个子也长高了不少。

 

金在奂默默收回目光。

 

他不再是那个只到自己鼻子的小孩了,表情也不像以前那样一眼就能揣摩清楚,绷着个脸,也是个像模像样的大人了,今年...这样一算,他有二十三岁了。

 

朴佑镇就这样在他远去的日子里一点一点长大了,明明是熟悉的,此刻却陌生的好像他们之间从未有过牵扯。金在奂眼睛有些潮,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抬手揉了把脸。

 

“我可开不了车啊。”

 

朴佑镇掏出车钥匙解了锁,“我没喝酒。”

 

金在奂喜道,“那我就不上车了。”

 

“你欠我的。”朴佑镇看也不看他,抬腿坐入驾驶室,表情冷漠的启动了车。

 

他果然高兴的太早,金在奂摇头苦笑,也拉开车门坐了上去。

 

他甚至心里有些庆幸,朴佑镇这样对他,那是不是说明他在他心里还有点位置?

 

哪怕他恨他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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